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提速

2019-11-12 心流网

9月9日至10日,证监会在京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


会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其中提出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短板,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这一决定,标志着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将提速。


此前,中国证监会于7月2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中就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结合实体经济需要和自身市场条件提出创新业务试点申请。


此次召开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要选择若干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对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协同发展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早在今年6月28日,易会满主席在向全国人大进行的专项报告中就提出,运用好四板市场是促进股权融资标本兼治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短短两个多月内,易会满主席两次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声,标志着从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到奠定规范发展总基调,再到开展创新试点,区域性股权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脚步越来越快,正式步入创新发展阶段,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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