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申请专精特新条件详情
发布时间:Feb 23, 2022
山西省申请专精特新条件详情
发布时间:Feb 23, 2022
《关于评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的企业必须是2017-2020年度被省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是申报2021年度“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属于国家、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支柱和优势产业、优势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对符合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规划的项目和贫困地区项目优先考虑。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近两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有偷税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一律不予推荐上报。
二、专项指标
1、经济效益。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6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主持、参与制订或修改国家标注、行业标准的视同发明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的视同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企业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三、奖励办法
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余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