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认定中的基本条件

2022-09-07 心流网

一、专精特新企业定义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国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的规定。


专业化:专注核心业务,拥有很高的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和配套产品及服务。
精细化: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特色化: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新颖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二、基本条件


1、企业概况:工商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企业的划型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2、企业发展领域:要符合专精特新鼓励的发展趋势和规划,优先支持高精尖、硬科技的产业领域,例如: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3、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50%以上。
4、其他辅助条件: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处罚记录、无征信不良记、未受过环保、污染等相关处罚,这几项条件有一票否决权,如企业存在这些记录是较大的硬伤。


三、其他条件


经营条件(三选一)
1、营业收入: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
2、净利润:近两年企业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00万元。
3、企业估值:企业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不低于1亿元。

创新能力
1、主导产品属于产业链“卡脖子”环节,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或属于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或有效实现进口产品替代。
2、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数量,首台套产品认定,新技术新产品的数量(包括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II期、III期临床批件数量和药品批准文号等数量)。
3、获得与主导产品(服务)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数量(如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等)。
4、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收比重均不低于5%。
5、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专业化程度
1、主导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3、企业为龙头企业、大企业或重点工程项目提供配套产品(服务),并签订合同协议。

精细化程度
1、企业获得技术、质量、工程、环保、安全等资质或资格认定。
2、企业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或业务系统云端迁移。

其他条件
1、近两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近两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近两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数量,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课题数量。
3、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有上市计划(已向证监局提交IPO报辅申请并获受理,或已签订保荐机构)。


四、专精特新企业政策红利


高额财政资金奖励
企业最高可获得1500万元资金补贴

利企政策重点导向
一系列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新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全面发展

企业品牌实力提升
颁发专精特新企业证书,大幅度提升企业品牌和硬实力

专属金融产品扶持
专精特新企业可优先获得融资支持及享受银行优惠利率

北交所上市主力军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成为北交所的上市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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