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2018年经济及主要改革政策一览

2018-12-10 路透社

路透北京10月31日 - 以下为中国政府2018年实施或推出的一系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改革措施:

**经济/金融/外汇**

*--中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周三召开会议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较多,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所暴露。对此要高度重视,增强预见性,及时采取对策。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称,坚持既不过度依赖投资也不能不要投资、防止大起大落的原则,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对必要的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

*--中国监管层再出举措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银保监会周二表示,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适用优惠的风险资本权重和监管要求,明确不良贷款容忍度,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监管评级时可不做扣分因素。

--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包括拟增加“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等措施,进一步落实对外开放的部署和要求。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通知称,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通知明确了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等。

--为进一步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规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周五表示,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资管新规又一重磅配套细则出台,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资管细则”),部分监管指标较现行监管规定略有放宽;投资非标方面,允许在相关指标达标前,可以新增非标债权投资,过渡期结束前应当达标。

--为了化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中国央行周一晚间再出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及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业内人士称,这将提振市场对其信心,提升风险偏好加快落实宽信用。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出台更多有利于民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对有市场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提高对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称,要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平衡,聚焦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实施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和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三者之间,形成三角形支撑框架,促进国民经济整体良性循环。

--中国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允许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另外根据理财子公司特点,仅要求非标债权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

--中国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副总理刘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中国国务院日前下发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将在海南自贸区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海南自贸区支持跨国公司、贸易公司建立和发展全球或区域贸易网络,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引导国有军工企业有序开放,提高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比例;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付款退税、资质办理等流程,降低制度性成本。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将研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中国央行宣布,自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降准所释放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10月15日到期的约4,500亿元人民币中期借贷便利(MLF),这部分MLF当日不再续做。除去此部分,降准还可再释放增量资金约7,500亿元。

--中国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发展乡村普惠金融,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作用;继续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并完善创新创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定向降准、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

--为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中国央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并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纳入境外机构境内发债框架。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委近日发文称,要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壮大,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壮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平台企业;加大对数字经济融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最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表示,要投入更多精力、下更大气力抓改革落实,把改革重点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并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中国国务院发布意见称,要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的循环动力持续增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费率稳步提升。消费结构明显优化。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服务消费占比稳步提高,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构建更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壮大消费新增长点。

--中国人民银行周三称,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有前景、有市场、有技术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发放、债券投资等方面一视同仁。

--中国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出台《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未来将积极探索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混改的可行路径,而原本做为控制类国企的军工企业的混改亦有望迎来突破。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中国经济发展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国际经贸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不可避免给中国经济带来影响,经济平稳运行难度的确在加大;但中国经济基本面是健康的,有保持稳中向好的决心和信心。

--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目标是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之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在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及证监会联合下发公告称,将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鼓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并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信用评级行业监管信息共享。

--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总体稳定,经济金融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要在宏观大局的变化中把握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充分考虑经济金融形势和外部环境的新变化。

--中国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配套措施,为群众减负;保持地方已实施的创投基金税收支持政策稳定,由有关部门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中国国务院发文称,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力争到2020年底前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研究将中央财政对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延续到“十四五”时期,对超过储备目标的气量给予补贴等支持政策。

--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全年可再为企业减负超过450亿元人民币。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称,要在金融保障上下功夫,加快形成金融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的政策体系,有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投入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等项目,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外汇资金支持;并要高度重视境外风险防范,完善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高境外安全保障和应对风险能力。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周六晚间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应盲目抽贷、断贷。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施策,预调微调,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缓解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中国证监会周三正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决定》,进一步放开符合规定的外国人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权限。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称,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中国央行周五晚间发布关于外汇风险准备金相关问题的政策问答,明确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业务范围。其中境外机构投资者为对冲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而开展的远期售汇业务,暂不纳入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范围。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

---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央行等五部委下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区分不同行业、企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称,在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等活动。

--中国国家发改委联合人民银行发布通知称,要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促使失信主体加快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同时加大失信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中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中国经济尚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时期,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进入易发多发期,需要积极稳妥和更加精准地加以应对;特别是在流动性总量保持合理充裕的条件下,必须更加重视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中国央行表示,自下周一(6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并将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逆周期调节,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中国央行最新表示,下半年将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加强预调微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并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

--中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称,当前中国经济稳中有变,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下半年要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并要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实施办法称,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在经营投资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办法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称,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交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的通知,央行根据宏观审慎管理需要,对境外提供人履行报告的事项和境内使用人的报告事项实施评估。境外提供人不得在境内建设专用金融网络提供金融信息传输等服务。

--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今后一段时期,受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国际国内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的影响,结构性就业矛盾依然存在,将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更好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要求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经济实体经济和宏观大局。要求保持宏观政策稳定,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稳健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

--中国证监会周五稍晚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细则公开对外征求意见指出,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投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期货期权合约以及其以外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等。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要求规范资金池运作,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延续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三单”要求,以及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限额和集中度管理规定,要求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需要期限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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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再取消17项行政许可事项,并抓紧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承诺,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意见,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将严格防范城市政府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机制,提高资金监测有效性,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切实履行大额交易报告义务,其中包括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额人民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外币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等。

--中国国务院最新发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有效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作用,继续保持国家对重点国有金融机构的控制力,显著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赋予雄安新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

--中国国务院最新发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有效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领域的主导作用,继续保持国家对重点国有金融机构的控制力,显著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中国国家海洋局发布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称,到2020年基本建立保护优先、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的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融资业务,将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交易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议指出,当前中国经济正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市场主体韧性强,国内巨大规模市场的回旋空间广阔,完全具备打赢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应对外部风险的诸多有利条件,对此充满信心,下一步各项工作都将按既定方案有序推进。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8-2020年货运增量行动方案》显示,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将达到47.9亿吨,较2017年增长30%,未来三年,铁路总公司将加大投资力度,新购置一批大功率机车和货车,满足货运增量运输需要。

--中国发改委发布意见指出,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中国人民银行周五稍晚发布通知称,自今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支付机构应于2019年1月14日前在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并于开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原委托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交存专户”销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称,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充分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债转股业务;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由境内商业银行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允许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投资入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

--中国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称,对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

--中国央行、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周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称,将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人民币,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

--中国国家发改委周三称,将规范企业举债有关资质要求和资金投向,加强外债风险预警,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同时引导企业多措并举防范汇率风险。

--中国央行公布,自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鼓励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

--中国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称,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稳定运行,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

--中国央行上海总部6月19日宣布,即日起,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的信息收集和报备要求,并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自备案完成之日起九个月内汇入的投资本金不足其备案拟投资规模50%的,需重新报送拟投资规模等信息”的规定。

--中国科技部和全国工商联发布指导意见,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出要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民营企业;要发展完善科技金融,形成科技创新与创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等各种金融方式深度结合的模式和机制。

--中国国务院下发通知称,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调整存款偏离度定量考核方法,将监管指标值由原来的3%调整至4%,同时简化计算方法,将季末月份与非季末月份采用相同的指标计算标准。

--银保监会就“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称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中国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18年工作计划》,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数据资产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绿色信贷、“银税互动”等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推广。

--中国央行宣布对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进行扩容,纳入AA+、AA级等信用债及部分专项金融债。这不仅可能缓解目前MLF抵押券不足的压力,为货币政策预留更多操作空间,同时在当前信用风险升温背景下中低评级主体遭遇融资困境,央行此举也是想为信用债市场注入信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三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融资余额合计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融资余额合计在20-50亿元之间的企业,可自愿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险企通过直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间接参与长租市场,所投项目应处于北京、上海、雄安新区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中试点城市。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周四称,经过对险企报送的开展税延养老保险的业务报告进行核对,共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规定;将对上述险企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并将继续对其他险企报送的报告进行核对,及时更新公司名单。

--为强化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的规范,中国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周五联合发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国有资产分级监管,此次调整后,地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将全部交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支持金融市场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可在现行政策框架之内开展同业拆借、跨境账户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等业务,为离岸市场人民币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

--中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举行会议称,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推动国企降杠杆、防范化解国企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中国中共中央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今年都要建立报告制度,全国地市一级今年也要争取建立报告制度,2019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级地方,2020年要实现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地方全覆盖。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征求对互联网黄金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指出,由金融机构提供黄金账户服务,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黄金账户服务,且互联网黄金业务要符合外汇管理、支付清算结算、黄金进出口、反洗钱等法律法规规定。

--新华社周三援引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称,中方同意给予日本2,000亿元人民币(约合313.6亿美元)的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额度。这是中方首次给予日本RQFII额度。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称,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将自7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对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周五发布通知称,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央行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股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一般性财务投资,不作过多限制;对于主要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进行严格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必须使用自有资金。

--中国证监会和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优先支持大中型城市、雄安新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以及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住房租赁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中国国家外管局称,为适应市场主体跨境资产的配置需求,将稳步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及投资企业(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称将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注重引导预期;更加积极主动推进改革开放,深化国企国资、财税金融等改革,尽早落实已确定的重大开放举措。

--中国国务院日前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并合理控制用地规模,严禁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城镇开发边界。

--中国央行宣布,从4月2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同日,上述银行将各自按照“先借先还”的顺序,使用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央行并强调,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取向保持不变。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稳步下降;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企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

--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称,试点企业应当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签署《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催债行为进行自律约束,要求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称,会议审议通过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和加强非金融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按照资管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

--中国央行日前下发公告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明确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央行表示下一步将按程序受理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申请。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将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至1/3;并严禁挪用保险资金,或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资金对保险公司进行循环出资。该办法自4月10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公布修改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称,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被清算的外资金融机构提取生息资产等四项业务的审批,实行报告制;增加外资法人银行投资设立、入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许可条件、程序和申请材料等规定。

--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保险机构开展内保外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融资比例和融资用途,要求保险机构在开展内保外贷业务实际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季末净资产的20%,并纳入融资杠杆监测比例管理;内保外贷融入资金仅用于特殊目的公司的投资项目,并符合国家关于境外投资的政策导向和相关要求。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显示,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事项,被列入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该目录将自3月1日起施行。

--中国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表示,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支持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充实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周日发布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的同时,推动农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要增加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不断增强乡村振兴投入力度。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布局建设一批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鼓励社会资本在示范区所在县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组建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办法,新增内容包括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必须以服务保险业为主要目标;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独立运作;保险公司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等。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为切实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中国发改委“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称,允许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符合条件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依法依规向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

--中国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达沃斯论坛上称,中国将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宏观经济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中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中国近期要高度关注大国货币政策的外溢性,以及股市债市大宗商品市场的变化,中期则要关注劳动生产率的改善以及大国储蓄率的变化。

--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再遇监管重拳。保监会和财政部发文规范保险资金投资,明确保险机构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等创新方式违规形成地方债务。同时,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中国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企报告重点是总体资产负债,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情况。

--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共22条。其中,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是整治重点,要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

--中国银监会文称,将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试点工作,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投资管理模式;并试点设立“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以提升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中国总理李克强表示,推动澜湄合作从培育期顺利迈向成长期,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等产能合作,中方支持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湄公河国家参与建设一批水电站、水库、灌溉、饮水工程,实现合作共赢;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通信等领域的产能合作也有广阔前景。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称,中法两国要大力深化核能、航空航天等传统领域战略合作;不断培育新的合作增长点,加快推动农业食品、医疗卫生、城市可持续发展、绿色制造、金融等新兴领域合作。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通知,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严禁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新修订了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加严了置换比例要求;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委托贷款资金不得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或增资扩股等;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不得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

--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称,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中国“一行三会”推出规范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要求市场参与者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健全债券交易合规制度,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流动性、杠杆率等风险监管指标,并合理控制债券交易杠杆比率;审慎设置规模、授信、杠杆率、价格偏离等指标,实现债券交易业务全程留痕。

--中国银监会召开会议称,将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相关信贷投入;并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设立股权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资管机构股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规范,以防范险资以通道、嵌套、名股实债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避免变相违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避免增加实体企业融资成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央行表示,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本次调整已充分考虑了春节前现金投放等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对提高交存比例的过程采取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中国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修订后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改革**

--中国国务院最新印发通知,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决定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分之一以上并简化审批。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周四称,要按照向高质量方向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要求,依靠改革开放创新,增强西部自我发展能力,为全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拓展空间,并要发展新型消费,释放西部消费潜力。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落地见效。会议指出,要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中国商务部等九部门发文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切实规范向钢铁企业提供支持的政府行为。文件指出,各地区不得出台支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措施,以及阻碍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的产能退出和“僵尸企业”出清的措施。

--中国国务院发布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指出,未来三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其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在剩余三年时间内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十分艰巨,要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对深度贫困地区发放的精准扶贫贷款实行差异化贷款利率力度。

--中国自然资源部通知称,要大力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要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吉林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进展汇报,要求有针对性地抓紧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监管体制的方案,构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的长效机制。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称,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加强错峰生产督导检查,严防错峰生产“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中国国家发改委通知称,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强调,中国将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尖端科学仪器制造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权激励。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决定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会议指出,加快发展跨境电商是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增加进出口满足群众消费升级和国内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

--中国周五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通知,在全面督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目标任务的基础上,重点督查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六方面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称,更好发挥铁路在大宗物资运输、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带动有效投资,力争到2020年货运量一定规模的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接入铁路专用线比例、沿海重要港区铁路进港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并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

--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

--中国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在稳定出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进口,倒逼国内产业改造提升;支持关系民生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发展服务贸易,促进研发设计、物流、咨询服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进口。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管理方式改革和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各地自行设定的应于年底前取消,确定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称,今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16个省市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推广至全国范围,试点地区审批事项和时间进一步减少。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从6月30日起在全国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并进一步确立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降本增效。

--中国国务院发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称,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以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其中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举措中,包括持续降低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落户门槛。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多个通知,实施黑龙江省与广东省、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北京市与沈阳市、上海市与大连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天津市和长春市的对口合作,以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财政部下发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7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预计将有1.14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中国公布机构改革报告,将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理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计票结果显示,修正案获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并发布公告,宪法修正案予以公布施行。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7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及2018年工作考虑称,严防新增产能将成为今年中国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要坚定不移去产能,力争今年提前完成“十三五”(2016-2020年)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上限目标。

--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强化资金支持。

--中国工信部等指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产能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能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强化督查机制的同时,将于2018年上半年对“地条钢”易发多发的地区,组织开展防范专项大检查,进一步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的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至2017年关停并列入淘汰公告的电解铝产能指标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能置换,逾期将不得用于置换。

--在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动下,由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牵头,40余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周三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定加大支持基础科学研究措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注:*代表新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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