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确定5类可以进行估值的情形

2024-10-09 心流网

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明确了可以进行估值的五种经济行为。

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发生以下经济行为时,依照相关法律和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相关标的进行估值:

1、标的为境外企业或资产的交易;

2、并购上市公司;

3、标的为原创性技术、前沿性技术、涉密技术、“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主要任务为研发首台(套)装 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产品且尚未形成稳定销售收入的企业的交易;

4、中央企业管理基金按照市场惯例对外投资或转让所持股权;

5、 标的为有限合伙企业份额的交易。


心流慧估,作为深耕估值领域8年的专业机构,近期对专业估值报告进行了全新改版,以更好地符合国资委的要求。这一改版不仅体现了心流慧估对估值专业性的持续追求,也彰显了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服务国家战略的决心。


全新改版的详细解读:


1、 更符合国资委要求

新版估值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国资委对国有企业估值的审核要求,确保报告内容全面、准确、合规,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估值支持。


2、 科学性与合理性并重

心流慧估运用先进的Ai技术和统计分析方法,结合国际通用的估值方法与心流慧估独创的软性指标体系,形成特色的估值技术和股权估值模型。新版报告在保持科学性的同时,更加注重估值结果的合理性、估值报告的完整性,确保估值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


3、 多维度综合分析

新版报告采用多维度综合分析方法,从财务状况、市场行情、产品竞争力、技术实力、管理团队、风险管理等多个角度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估值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智能化生成

借助AIGC技术,新版报告实现了智能化生成。用户只需输入相关信息,系统即可自动调用估值模型、自动匹配对标同业、自动分析语句,一键生成估值报告,大大提高了估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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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流慧估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低成本的估值服务。此次专业估值报告的全新改版,不仅是对自身专业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也是对国资委要求的积极响应。


未来,心流慧估将继续秉承“专业、创新、服务”的理念,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的估值服务,助力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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