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据交易补贴政策涵盖市级和区级两个层面,以“首登记、首交易、首入表”为核心,叠加数据券、配套奖励等方式,降低企业数据交易成本,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以下是2025-2026年核心政策要点与区级配套,便于企业快速匹配申报。
一、市级核心补贴政策(2025年起执行)

二、区级特色补贴政策
数据产业发展补贴:聚焦数据交易相关主体培育、数据资产化,获国家/北京市奖励的,最高补100万元。
数据治理支持:通过数据治理提升交易相关研发效率、优化软件,最高补1000万元。
数据协同开放奖励:推广数据协同开放助力交易,带动产业链协同,最高补1500万元。
补充补贴及规则:无单独数据跨境、融资贴息相关补贴;支持对象为东城合规经营相关主体,按“从优不重复”原则补贴,由东城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提升能级、完善交易规则(无明确金额)。
综合服务支持: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交易阶梯奖励:含数据上架、登记、首入表、进场交易等,年度最高200万元(上架/登记达标可获50万元)。
补充补贴及规则:首次合规数据跨境奖50万元;高质量数据集最高200万元;数据相关融资年贴息最高200万元;支持对象为朝阳注册纳税相关主体,由朝阳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支持:打造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并与交易所互联互通,对平台建设/运营单位,最高奖励1000万元。
数据交易相关奖励:首次数据资产入表、数据产品上架/登记/交易,最高奖励200万元;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并接入交易平台,最高奖励200万元。
数据跨境支持:优化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规范开展数据跨境业务(无明确金额)。
补充补贴及规则:数据相关融资最高年贴息200万元;支持对象为西城合规经营的相关创新主体;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补贴,由西城区数据局负责解释,有效期3年。
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支持:自主建设并首次开放的,一次性最高补贴50万元。
数据(数字)资产登记支持:按不超过登记费用30%,最高补贴10万元。
数据(数字)产品交易支持:按不超过实际交易额5%,给予数据供给方最高100万元支持。
可信数据空间支持:通用类按不超过建设投入20%,最高补贴100万元;工业类提高至30%、最高200万元。
补充补贴及规则:无单独数据跨境、融资贴息相关补贴;按年度申报,与区内惠企政策“从优不重复”;由丰台区科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数据产品流通交易支持:合法数据交易机构完成数据首登记、首交易、首入表,且获市级示范支持的,按市级奖励50%配套,同一单位累计最高100万元。
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符合国标、经清洗标注的数据集,按专家评分分档补贴(优秀20万、良好15万、合格10万),同一单位每年最高200万元(60分以下不支持)。
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可信数据空间等三类平台,按评分分档(优秀30%、良好20%、合格10%)补贴运营投入,每年最高500万元(60分以下不支持)。
数据创新相关补充支持:① 数据创新平台建设:参照《石景山区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第六条兑现;② 数据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参照该办法第五条兑现(新建研发机构等最高补200万元,新增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分别最高补200万元、100万元)。
补充补贴及规则:支持对象为石景山注册、诚信良好的企业/机构;所有支持均按评分定等级,资金按年度财政预算及评审结果安排;遵循“从优不重复”原则,弄虚作假将追款并3年内禁申。
数据交易支持:企业购买数据资源、开放数据资源及大模型训练数据集,按不超过数据交易额6%给予补贴。
数据资产登记支持:首次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完成登记,按不超过登记费用30%给予补贴。
数据资产入表支持:首次入表且入表金额>100万元,按不超过相关服务费30%给予补贴。
数据资产融资支持:设立数字资产抵押融资风险处置资金池并给予支持;企业数字资产抵押融资,按不超过1%贴息率给予贴息。
补充补贴及规则:补贴均为“一定金额”(原文未明确具体上限);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由门头沟区经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点
申报主体需在对应区域注册、纳税,数据交易需通过合规平台(如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进行,符合各区域政策明确的支持对象要求。 同一项目已获市级财政支持的,区级原则上不重复补贴,具体以各区域政策细则为准;同一企业可申报多项不冲突的奖励(如数据交易奖励与算力补贴)。 申报材料通常包括营业执照、交易合同、登记证书、财务报表、入表证明、服务成效证明等,按各区域年度申报通知要求提交至对应部门。